商品詳情
第2類醫藥品
為了能發揮優異的止痛效果,在成份中添加每回服用含量達200mg的止痛成份「布洛芬」,同時更搭配有效抑制疼痛的「烯丙異丙乙酰脲(Allylisopropylacetylurea)」、「無水咖啡因」的鎮痛藥品。
【特徴1】發揮優異功效的EX處方EVE A錠EX配含鎮痛成分布洛芬最大量200mg。同時配含提高鎮痛效果的成分。在日本首先含布洛芬200mg的藥錠。開發對難受的生理痛・頭痛有效發會效用的EX處方。
【特徵2】對胃溫和胃的布洛芬藥錠。EVE A錠EX的鎮痛成分為在世界80國以上廣泛使用的布洛芬。在鎮痛成分中對消化管黏膜的刺激較小且對「胃較溫和」的成分。
【特徵3】便於吞服的小顆粒錠劑為對疼痛發揮效用將錠劑製成小顆粒容易吞服。薄膜包衣再加上小粒不易卡在喉嚨也不會感到苦味的設計。
功能 ・ 效果●經痛(生理痛)、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肌肉痛、神經痛、腰痛、肩膀疼痛、拔牙後的疼痛、挫傷疼痛、耳痛、骨折疼痛、扭傷疼痛、外傷疼痛的鎮痛●發冷、發燒時的退燒
使用方法※下列為1次用量,1日最多服用2次。請搭配水或溫水服用,盡可能不要在空腹時服用。服用間隔时時間需6小時以上。‧成人(15歲以上)1次用量2粒、1日最多服用2次、搭配開水或溫水,並盡可能不要在空腹時服用。服用間隔时時間需6小時以上。‧未滿15歲請勿服用。
成分 ・ 原料 [2粒中含]布洛芬・・・200mg丙烯異丙乙酸尿・・60mg無水咖啡因・・・80mg 添加物:二氧化矽、纖維素、交聯羧甲基纖維素鈉、聚乙烯醇 - 丙烯酸 - 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滑石、硬脂酸鎂、羥丙纖維素、羥丙甲纖維素、聚乙二醇、二氧化鈦
保管及保存相關注意事項(1)請存放於陰涼不潮濕之處並避免陽光直射。(2)請置於幼兒無法取得之處。(3)請勿置換其他容器。(為避免誤用與維持品質)(4)超過使用期限的商品請勿服用。
禁止事項(如不遵守易導致現狀惡化或產生副作用・事故)1.下列情況者不可使用(1)曾使用此劑引發過敏症狀者(2)服用本劑或其他解熱鎮痛藥、感冒引起氣喘者(3)未滿15歲的兒童(4)預產期在12週內的孕婦2.服用本劑時,不可同時並用下列藥品其他解熱鎮痛劑、感冒藥、鎮靜藥、暈車藥3.服用後,不可駕駛乘車物或運作機械4.服用前後不可飲酒5.請勿長期連用
注意事項 1.下列情況者,使用前請務必徵詢醫師、藥師或販賣商意見。・接受醫生或牙醫師治療者・孕婦或疑似懷孕者・哺乳中者・高齡者・有藥物過敏經驗者・如被診斷出下列疾病者心臟病、腎臟病、肝臟病、全身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7)曾經患下列疾病者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大腸炎、克隆氏症
為了能發揮優異的止痛效果,在成份中添加每回服用含量達200mg的止痛成份「布洛芬」,同時更搭配有效抑制疼痛的「烯丙異丙乙酰脲(Allylisopropylacetylurea)」、「無水咖啡因」的鎮痛藥品。
【特徴1】發揮優異功效的EX處方EVE A錠EX配含鎮痛成分布洛芬最大量200mg。同時配含提高鎮痛效果的成分。在日本首先含布洛芬200mg的藥錠。開發對難受的生理痛・頭痛有效發會效用的EX處方。
【特徵2】對胃溫和胃的布洛芬藥錠。EVE A錠EX的鎮痛成分為在世界80國以上廣泛使用的布洛芬。在鎮痛成分中對消化管黏膜的刺激較小且對「胃較溫和」的成分。
【特徵3】便於吞服的小顆粒錠劑為對疼痛發揮效用將錠劑製成小顆粒容易吞服。薄膜包衣再加上小粒不易卡在喉嚨也不會感到苦味的設計。
功能 ・ 效果●經痛(生理痛)、頭痛、牙痛、喉嚨痛、關節痛、肌肉痛、神經痛、腰痛、肩膀疼痛、拔牙後的疼痛、挫傷疼痛、耳痛、骨折疼痛、扭傷疼痛、外傷疼痛的鎮痛●發冷、發燒時的退燒
使用方法※下列為1次用量,1日最多服用2次。請搭配水或溫水服用,盡可能不要在空腹時服用。服用間隔时時間需6小時以上。‧成人(15歲以上)1次用量2粒、1日最多服用2次、搭配開水或溫水,並盡可能不要在空腹時服用。服用間隔时時間需6小時以上。‧未滿15歲請勿服用。
成分 ・ 原料 [2粒中含]布洛芬・・・200mg丙烯異丙乙酸尿・・60mg無水咖啡因・・・80mg 添加物:二氧化矽、纖維素、交聯羧甲基纖維素鈉、聚乙烯醇 - 丙烯酸 - 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滑石、硬脂酸鎂、羥丙纖維素、羥丙甲纖維素、聚乙二醇、二氧化鈦
保管及保存相關注意事項(1)請存放於陰涼不潮濕之處並避免陽光直射。(2)請置於幼兒無法取得之處。(3)請勿置換其他容器。(為避免誤用與維持品質)(4)超過使用期限的商品請勿服用。
禁止事項(如不遵守易導致現狀惡化或產生副作用・事故)1.下列情況者不可使用(1)曾使用此劑引發過敏症狀者(2)服用本劑或其他解熱鎮痛藥、感冒引起氣喘者(3)未滿15歲的兒童(4)預產期在12週內的孕婦2.服用本劑時,不可同時並用下列藥品其他解熱鎮痛劑、感冒藥、鎮靜藥、暈車藥3.服用後,不可駕駛乘車物或運作機械4.服用前後不可飲酒5.請勿長期連用
注意事項 1.下列情況者,使用前請務必徵詢醫師、藥師或販賣商意見。・接受醫生或牙醫師治療者・孕婦或疑似懷孕者・哺乳中者・高齡者・有藥物過敏經驗者・如被診斷出下列疾病者心臟病、腎臟病、肝臟病、全身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7)曾經患下列疾病者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潰瘍性大腸炎、克隆氏症